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119,545,260.5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2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为处理好短期和长期、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加快推动水泥、平板玻璃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于2023年8月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水泥行业的主要目标:2023一2024年,水泥、玻璃、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15%,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方案涉及水泥行业的举措如下:以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等行业为重点,分年度发布节能降碳技术目录、应用指南,推广“解剖麻雀”试点,总结改造方案,支持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支持建材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优先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等措施,有序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探索以零外购电、零化石能源、零一次资源、零碳排放、零废弃物排放、零一线员工的“六零”工厂为目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升级改造,建设示范工厂。支持各地结合地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以水泥窑、墙体材料隧道窑协同处置技术改造,新型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项目建设为契机,促进区域内产业耦合发展。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前提下,鼓励企业在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预拌砂浆、固废陶粒轻骨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消纳产业废弃物能力,逐步拓展和拓宽可消纳固废的品种。支持特种水泥、快凝材料等优化产能布局,提升应急条件下材料供给能力。针对农房、基建等不同应用领域,鼓励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产品,支持开展绿色建造解决方案典型示范,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及地区产业协作,发挥水泥、玻璃等行业成套技术、装备、标准与工程服务优势,推动国际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合作。支持骨干企业以水泥、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石膏制品等为重点,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绿色工业园区,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企业绿能核减政策实施,研究推动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增强政策协同效应。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基金,鼓励建材企业绿色转型和创新发展。加强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差别化管理。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满足能效标杆水平、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严格产能置换,遏制新增产能,禁止以技术改造等名义扩大产能。发挥能耗、环保、质量等标准作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地方以环保绩效水平、能效水平和工艺装备水平等为标尺,实施差异化水泥错峰生产,并加强监督执法。
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进一步扩大了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强化能效水平引领,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结合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强化能效标杆引领作用和基准约束作用,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立足长远发展,高标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基础建材业务主要为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
数字物流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运营“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着力物流行业细分的制造业市场,主攻大宗整车运输、线路相对固定、多次往返的物流业务,为发货方、托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以及收货方提供物流服务交易、物流过程管理和车后市场服务。该平台具有与制造业企业的 DCS、MES、采购管理平台、智能仓储、电商系统、一卡通、ERP 等平台物流数据融通对接功能,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为用户组合数字物流链,实现企业物流数字化、物流产业数字化。
公司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业务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系统。水泥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石灰石主要来自公司自备矿山,资源储量丰富,品质较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式,通过巩固核心市场和重点工程市场建材、开拓民用市场,不断巩固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
赛马物联利用“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承接货主企业运输业务,为货主企业提供物流过程智能管理,提高物流运输效率,增强物流过程透明度,降低货主企业物流运输管理成本。赛马物联可利用运输服务业务带来的平台流量,汇聚发货方、托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等资源,开拓油气、轮胎等车后市场增值服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销售水泥1,213.76万吨,同比减少3.58%,商品混凝土产销量116.67万方,同比减少24.77%,销售熟料96.03万吨,同比减少49.96%,销售骨料498.25万吨,同比减少8.72%;生产熟料850.44万吨,同比减少17.06%;生产水泥1220.76万吨,同比减少3.58%;生产骨料533.19万吨,同比减少11.1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1,00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4%;营业成本968,40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82%;营业利润38,01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89%;利润总额38,402.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5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3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78%。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数字物流业务外部推广力度,该业务收入增加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因水泥行业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市场竞争激烈,水泥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利润指标同比出现下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林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