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21日消息,合江县鸿联建材有限公司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水泥砌块生产线,被泸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0.27万元建材。
据公告内容,合江县鸿联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水泥砌块生产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合江县鸿联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构成了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水泥砌块生产线的违规行为。因此,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0.27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