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上的《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1)截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6项提案所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建材。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